根据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652号)、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》(人事部令第6号)等有关规定和《浙大城市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》(2023年4月3日发布)规定的程序,经公开报名、资格审查、考试考核、考察与体检,确定下列拟聘用人员,现公示如下:
序号 | 姓名 | 性别 | 出生年月 | 学历学位 | 毕业院校/专业 | 拟聘岗位 | 备注 |
1 | 曹伟 | 男 | 1983.10 | 博士研究生 | 南京大学/自然地理学 | 城乡规划教师 |
对以上公示对象如有异议,请向浙大城市学院人才人事处反映。公示期限为七个工作日,从公示之日算起。
监督举报电话:88283772;联系人:黄老师
浙大城市学院
2023年5月11日